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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禁止的,就是个人自由的,由摄影说起

0 2010-09-30 11:33:40   蜂鸟网   作者:一叶 [转载]

近日,在微博及其他一些网络社交媒体上,流传着一些图文,内容是关于位于南京的一家摄影棚。这些帖子称,这家摄影棚提供女模特,可供拍摄者任意捆绑拍摄。

在26日的检查中,检查人员依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所查图像光盘进行鉴定,未发现有淫秽及色情内容。对模特等拍摄对象 进行了调查,“这些模特的确都是自愿的,所以不能说受到了虐待。”南京警方称,虽然没有制作淫秽物品,但涉嫌擅自制作销售光盘,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规 定,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对该公司继续调查。http://cd.qq.com/a/20100928/0008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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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由摄影引起的事情真不少。以前有陈冠西,前期有闫凤娇,最近这个捆绑摄影的消息在MSN上跳了出来。

社会确实是进步了,南京警方的表态还是很正确的。既然那个台湾老板拍闫凤娇全裸,都没算淫秽,几根绳子更算不上了。对同性恋,人们逐渐能够接受,对其他的特殊嗜好,相信也会有个同样渐进的过程。

我们相信个人有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无论道德不道德,大众还是小众,主流还是另类,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个人的自由权利。

执法,是以法律为依据,而不是以大多数人的道德和好恶。更不能依照常理来判断——世界有太多不照常理出牌的事和人,世界也因此多元和充满活力。

希望社会对裤腰带以下的事情更加开明,对那些极少数派的人群给予更多的宽容和尊重,而我们的执法者,则给予更多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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