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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按征稿范围要求,鼓励新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拍摄地点不限。
3.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可改动原始影像。可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但不能影响其真实性。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8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文件名处标注作品标题,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8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
凡参与上述投稿的摄影师及摄影爱好者,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对于投稿作品,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光盘、网络投稿,限每人单张图片投10张,组照投5组,每组4-10张。
5.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如使用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分辨率不小于250dpi,文件不小于50M。)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选结束后,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腾讯网图片频道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7.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谢绝本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成员及其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报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中国摄影家协会专家、北京奥运城市发展基金会领导进行评选。
■ 投稿地址
1.光盘投稿地址:
北京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2012北京奥林匹克城市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传真:010-65283927
联系人:魏长水 李丽丽
2.网络投稿网址: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腾讯网图片频道2012北京奥林匹克城市摄影大展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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